诉讼离婚时,要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男女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人民法院审理时,应当查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认定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调解无效后,会同意离婚,向双方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认定感情没有完全破裂,存在修复可能的,应当判决不予离婚。
诉讼离婚流程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2、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3、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
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4、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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