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己支持劳动合同已解除还需赔偿吗?
时间:2023-06-17 16:51:29 3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不是劳动者一方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说支付解除,没有具体说清楚情形,一般理解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支付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还会给员工补偿”这个问题有的时候得分以下几种情况来看。

这里要区分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概念。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给与劳动者的赔偿,金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是单位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合法解除)而给与员工的补偿。

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建立双重劳动关系、违法违纪被判刑等几种情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况下,公司合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违法或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合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行为者,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发生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是支付一个月工资做为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续签,但需要以员工工龄为基础,对员工支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可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但同时约定,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用人单位终止与劳动者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依照第四十七条执行,即我们通常所说的N1(N是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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