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增加一个月的补偿。3、违法辞退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算法:当月应支付的全部工资,即扣除个人保险和公积金前的数额。
公司开除员工赔偿标准
1、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2、若公司有违法原因,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若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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