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判断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和无效性
口头遗嘱的认定与效力是具备以下条件的认定为有效: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无效的情形:
1.被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遗嘱内容或形式违法法律规定的,例如,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意思表示不真实;
4.其他无效的情形。
二、口头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吗
口头遗嘱是以口述形式来确定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而非书面形式,故此口头遗嘱都不是要式合同,也都不是要式行为。
要式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行为。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三、口头遗嘱见证人应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首先,见证人一定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相应的见证能力;不能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订立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全文5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