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名称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七条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二、法律对公司名称做出哪些规定
法律对公司名称做出如下规定:
1、公司名称应当依法办理登记,且登记机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企业名称;
3、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
4、法律对公司名称的其他规定。
三、公司成立的步骤
1、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银行开立验资临时帐户存钱验资;
3、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刻章公司刻章;(公安局批准的企业)
5、当地技术质量检验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当地地方税务局办理地税登记;
7、当地国家税务局办理国税登记;
8、银行申请设立基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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