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管制时禁止从事的活动有:
1、禁止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2、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3、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一、单位犯罪的处理
我国针对单位犯罪的处罚遵循以双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表现在一方面对单位处罚金,另一方面对相关人员判处刑罚。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犯罪的一般处罚和不以单位犯罪处罚的特殊情形。
单位犯罪的一般处罚有:
1、原则上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双罚例外时,单罚:即仅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员判处刑罚。
3、对犯罪单位本身判处刑罚:只能判处罚金刑。
不以单位犯罪处罚的特殊情形有: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打着单位的幌子,行个人犯罪之实)——单位本身不具有合法性。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单位本身虽具有合法性,但主要是实施犯罪活动。
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此种情形下,利益并没有归单位所有,因此,不成立单位犯罪。
二、失信人员有什么限制可以乘坐动车吗
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1、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2、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个人行贿和单位行贿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应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
二、归向不同,单位行贿罪行贿行为的违法所得必须归单位所有,如果归个人所有,应以自然人的个人行贿罪论处。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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