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企业简易注销
企业简易注销是指,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在提交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公示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就可以完成公司注销手续。
其优点为:
1.简易注销登记减少了办事环节。
企业无需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及其负责人备案,但并不免除企业的清算责任。
2.简易注销登记改变了发布公告方式。
企业只需在申请登记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发布相关简易注销登记公告(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或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
3.简易注销登记简化了企业申请材料。
将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决定)、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书合并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企业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4.简易注销登记缩短了登记期限。
登记期限由一般注销程序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
二、公司注销后如何妥善处理债务
公司注销过后的债务由公司的清算义务人负责处理。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后,还有债务未清偿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三、公司注销的法定条件
公司注销的法定条件是:
1.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现时。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股会决议解散。
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非以上缘由,不得解散。
如果经过协商公司另一股东不愿意收购,则可以选择转让股东权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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