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屋签订合同并交付定金之后,只有按照约定严格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才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了其责任和义务,则定金应当作为购房款或者被原数退还。但是,若因为非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履行合约,那么此时定金是可以全额退还的。而针对接受定金的一方单方面违约导致无法履行合约的情况,定金也可以被退还并且数额为双倍。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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