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还分专用票和普通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特殊需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制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管理办法。
专票和增值税发票的区别
专票和增值税发票的区别是:
1、概念不同:专票一般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一般指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
3、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
4、发票的内容不同;
5、发票的联次不同;
6、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
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行业特殊的经营方式和业务需求,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该行业的发票管理办法。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特殊需要,制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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