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参与拆迁的群众往往对评估结果持不同意见。他们通常认为房价太低,无法反映自己房产的真实价值,。那么,如何解决搬迁群众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问题呢?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拆迁当事人对鉴定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鉴定机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向其说明评估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择以及评估结果的过程。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也可以委托其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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