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一方可以卖买共有房吗
时间:2023-03-11 15:50:23 4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一方一般不能出卖共有房。但经对方同意或追认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且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出卖该房屋的,应当经对方同意,若未经同意,且对方未进行追认的,该处分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结婚后买房归谁呢?

婚后购买的房屋系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全额支付的,且登记在出资方一方的名下,该房屋系出资方单独所有;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则属夫妻共同共有;如果婚后所购买的房屋系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不管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该房屋都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婚后购房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约定,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如该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该约定无效;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三、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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