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法律上丈夫向妻子借钱是否存在还款义务
在法律上丈夫向妻子借钱存在还款义务。具体来说,夫妻之间借款是要偿还的,我国法律关于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等的规定,都体现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即双方有协议的可以遵从协议。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丈夫向妻子借钱怎么写借条
1.标题要写借条。
2.表明借款的目的,回以免一旦发答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
3.写出借人姓名的全名。
4.表明出借的方式。
5.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既要写明是人民币还是其他币种。
6.借款时间和还款日期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借期也要大写。
7.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
8.以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末尾添加内容,同时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
9.借款人的姓名应写全名。
10.该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应大写。
三、丈夫向妻子借钱要支付利息吗
丈夫向妻子借钱如果双方有约定的要偿还的需要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n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n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n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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