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电梯都会有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来进行维修。物业有义务去通知维保人员应该及时进行修理。但是如果物业不能长时间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从而造成业主的不便,可以通过找房管部门物业科进行投诉,或者是到技术监督局特行科进行投诉。对于住宅类的电梯,全体业主都是电梯的产权共有人,物业应该进行管理并且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等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小区电梯频繁出现故障,找谁投诉?
小区电梯频繁出现故障,投诉对象有以下两种:
1、找小区物业公司投诉,由物业找维修人员检修;
2、如果电梯还是无法正常运行,业主还可找房管部投诉或技术监督局投诉处理。
业主投诉的一般流程如下:
1、判断投诉是否成立。在了解客户投诉的内容后,要确定客户投诉的理由是否充分,投诉要求是否合理。如果投诉并不成立,就可以委婉的方式答复客户,以取得客户的谅解,消除误会;
2、确定投诉处理责任部门。依据客户投诉的内容,确定相关的具体受理单位和受理负责人;
3、责任部门分析投诉原因。要查明客户投诉的具体原因及造成客户投诉的具体责任人;
4、公平提出处理方案。依据实际情况,参照客户的投诉要求,提出解决投诉的具体方案。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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