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不禁止股东就实际投资额和持股比例达成协议。只要双方认缴出资额完全到位,公司利益就不会受损,是否根据出资实际情况持有股份,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只要股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但如果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的行为,影响到某一股东的利益,该股东有权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如何处理股权分配
股权分配是指部分股东在不向公司支付额外现金的情况下获得公司新股的一种股票发行方式。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导致了股权分置的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具有筹资和人与人合作双重属性的组织形式,这就决定了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和股份转让几乎没有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直接按股额分配,也可以按持股比例直接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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