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累计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
补充说明:
如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按《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未交满12个月生育保险的员工,需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1年内,向社保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生育保险报销的范围
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医疗费用
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先登录“深圳市社保局官网”,进入“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上申请
填写申请表,并打印(正反两面打印)
参保人签名后带此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到窗口提交资料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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