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区别和特点
时间:2024-02-16 14:02:43 34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区别和特点

区别:

1.概念: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具体来说,发起人只需认足股份,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而募集设立则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2.设立程序:发起设立的程序相对较为简便,只要发起人认足了股份,即可申请设立登记。相比之下,募集设立的程序则更为复杂,涉及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股份,需要办理设立公司和发行股份两道审批手续。

3.股份认购方式:在发起设立中,全部股份都由发起人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东都是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而募集设立中,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人不仅有发起人,还有发起人以外的投资者。

4.资金要求:发起设立通常要求各个发起人有比较雄厚的资金,因为发起人需要认购公司应当发行的全部股份。而募集设立则允许发起人投入较少的资金,通过向社会或特定对象募集股份来筹集所需资金。

特点:发起设立主要适用于中小型企业,其社会影响性较小,设立程序简单。而募集设立则更适用于需要巨额资金的公司,它可以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充分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缓解发起人的出资压力,便于公司的成立。但募集设立涉及更多的利益相关方,因此其股权相对分散,且易受制于证券交易市场。

二、发起设立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公司发起设立的主要程序:

1.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规定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发起设立的条件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发起人人数和住所要求:发起人的人数应当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且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一规定确保了发起设立的公司具有足够的股东基础,并便于监管和联系。

2.股本认购:发起人必须依法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这意味着发起人需要承担起公司设立初期的全部出资责任,确保公司能够顺利运营。

3.公司章程制定:发起人需要依法制订公司章程,这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章程中应明确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重要事项。

4.公司名称和机构:公司应有明确的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这有助于树立公司的形象和信誉,确保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运作规范。

5.合法合规性:股份发行和筹办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这包括遵守证券发行、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的设立过程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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