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经营权是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特定地区仅允许一家企业或个人经营某一类或某一类商品或服务的独家权利。独家经营权可以包含特许经营内容,特许经营权可以在某个地区范围内形成独家经营形式。独家经营通常不涉及垄断,不违法。它通常是在某公司对于其业务,售权某人或某公司在某一时间或范围之间进行排他性的经营。
授权经营权: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特定地区仅允许一家企业或个人经营某一类或某一类商品或服务的独家权利。一般是由生产厂或品牌拥有人作出的约定授权。独家经营权中可以包含特许经营内容,特许经营权可以在某个地区范围内形成独家经营形式。
独家经营通常不涉及垄断,不违法。因为垄断是在市场的过度或者不正常的竞争中出现的;而“独家经营”通常并非是在市场中出现的,而是在不同的代理商之间进行的。“独家经营”的出现的场合,是某公司对于其业务,售权某人或某公司在某一时间或范围之间进行排他性的经营。
独家经营权是否涉及垄断?
独家经营权是指一个公司在一定期限内独占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和销售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可能会导致其他竞争者难以进入该市场,从而构成垄断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七条的规定,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可以排除、限制竞争,导致市场失去竞争性。因此,如果一家公司通过独家经营权限制了某种商品的生产和销售,从而排挤了其他竞争者,就可能构成垄断行为。
另外,根据该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禁止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从事妨碍商品或服务的自由流通等行为。这也意味着,如果一家公司通过独家经营权阻止了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就可能构成垄断行为。
因此,独家经营权涉及垄断行为,公司应当依法行使该权利,但同时也需要遵守反垄断法的规定,避免滥用该权利。
授权经营权是一种独家经营形式,通常不涉及垄断,但可能限制竞争。如果一家公司通过独家经营权限制了某种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就可能构成垄断行为。因此,公司应当依法行使该权利,但同时也需要遵守反垄断法的规定,避免滥用该权利。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特许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投资设立特许经营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再次转授特许经营权;或者将一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该被特许人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也可以在该区域内设立自己的特许经营网点。
第五条开展特许经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许人不得假借特许经营的名义,非法从事传销活动。
特许人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导致市场垄断、妨碍公平竞争。
第六条商务部对全国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