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公司股东大会赋予其权限的相关内容: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策略以及长远规划的投资计划;
(二)选举及任命并非由各部门员工代表所担任的董事和监事职务,同时还需决定与此相关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并批准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的工作汇报;
(四)同样需要审议并批准监事会或单独监事提交的工作汇报;
(五)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以及最终的经营结算方案;
(六)审议并批准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针对出现亏空的情况拟订的弥补方案;
(七)就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问题进行决策;
(八)关于公司发行债券事宜进行讨论并做出决策;
(九)对于公司是否进行合并、分离、破产清算或转变公司组织形式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做出决策;
(十)对公司的章程进行修订工作;
(十一)以上所有未尽之事项将根据公司章程所明确列出的所有职责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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