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房租延迟交付的不合理性表现在,在进行了催缴通知书之后,依旧无法获取到应支付的租金,而解除租约对于房东而言是合法且合理的选择;若租户未能按时缴付房租超过规定期限,作为房东有权利从租房押金中扣除租客应交纳的房租,所扣除款项的金额,应与租户所需缴交的租金以及逾期付款产生的违约金相等,在这一过程之中,房东亦可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对承租人的违约行为进行追责,并有权收回房屋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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