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昌市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对出版外国图书进行合同登记的通知》国权(1995)1号
(一)凡图书出版单位出版外国图书(包括翻译、重印出版),应与外国作品的著作权人签订出版合同,并将合同报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以下简称地方版权局)负责对本地区的(包括中央级出版社)出版外国作品合同进行登记。
(三)图书出版单位应在合同签字之日起七日内将出版合同正本送地方版权局登记。地方版权局在合同上加盖合同登记章后,退回国内出版单位……
二、金昌市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受理条件
出版单位应在合同签字之日起七日内将出版合同正本送甘肃省版权局登记。甘肃省版权局在合同上加盖合同登记章后,退回出版单位。出版单位应向所在省份的省级版权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三、金昌市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办理材料
1、授权书;
2、《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表》;
3、出版单位法务部门合同审核意见;
4、权利状况书面证明材料;
5、合同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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