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左市出生登记办理地址(天等县进结镇)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天等县进结镇政府西300米
二、崇左市出生登记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崇左市出生登记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3.结婚证
4.非婚生育说明
5.亲子鉴定证明
6.国(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和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
7.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
8.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9.《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四、崇左市出生登记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
第三条第一款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登记中的使用。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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