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申请人在证书颁发之日起90日内提出申请;
2、领取失业金期间在本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3、取得相应国家资格证书;
4、失业人员在当次领取失业金期间首次或第二次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5、失业人员本次没有享受就业专项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补贴资金等财政性资金补贴。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A4纸);
2、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3、当次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张;
4、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1张。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纸质材料后即时办理,14个工作日内拨付到账。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入失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的在线经办界面,填写业务经办信息,且符合业务经办的界面规则后,点击提交,完成申请。
2、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网上予以通过;存在问题的,网络通知需补正资料并驳回电子申请,补正后重新办理网上申请。
3、窗口受理纸质材料后即时办理,14个工作日内拨付到账。
办理时限及费用
承诺期限:受理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拨入所提供的银行账号内
费用:不收费
受理地点
惠州市社保业务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址:惠州市三新北路29号劳动保障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278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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