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的刑事案件不需要公安机关。
一、自诉案件有什么含义
自诉案件是指在法定的刑事案件类型中,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我国能够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类型包括:亲告罪、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
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可以报警处理吗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可以报警处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如果数额较大,拒不交还就构成侵占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本罪,告诉的才处理。即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或者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
三、控告书交给公安不立案怎么办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公民对侵害自身权益的犯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即不作刑事案件办理。控告人如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做法不当,可有三种救济方式:一是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二是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三是提起自诉。
全文6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