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课老师应履行哪些劳动义务?
劳动义务有两条
1、诚信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义务就其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
2、守法义务: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行为的法律。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理所当然地也应遵守法律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劳动者有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的,应该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违法或者
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是:劳动者违反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又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劳动者与其它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义务是指劳动者必须履行的责任。这些责任包括:
1、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
2、劳动者必须提高职业技能。
3、劳动者必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劳动者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5、劳动者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劳动者的这些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是受法律制约的。当劳动者没有履行这些义务时,必须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代课老师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就是你朋友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有欺诈等行为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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