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权,也称播放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权利。无线方式广播传播,是指以电磁波作为载体向空间发射传播信号的传播方式。无线广播包括调幅广播、调频广播和电视广播。广播电台、电视台、卫星广播、卫星电视都属于这一类。有线广播传播,包括通过有线广播和有线电视系统传送节目。有线广播通常指饭店、体育场馆、公众娱乐场所安装的有线广播系统。有线电视是指通过同轴电缆分送电视信号的系统,故也称电缆电视。
根据以上特点,广播权主要适用于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电影、电视以及录像作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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