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工作的期限为七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则需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七个月。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工作的期限为七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七个月。
素材:侦查羁押期限最长能延长多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在案情重大、复杂的情况下,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或者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也可以延长二个月。
然而,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可以延长三个月。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侦查羁押期限可以延长至六个月。
综上所述,侦查羁押期限最长能延长至六个月。但具体是否能够延长,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可以延长至三个月。
总结: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在案情重大、复杂的情况下,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或者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也可以延长二个月。但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可以延长三个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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