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允许降低专利申请复审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之年起六年内);
(4)复审费。第三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减免上述费用:(一)上一年度平均月收入低于3500元(每年4.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营利科研机构。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遵守前款规定。
可以看出,只要专利申请人或专利申请企业符合相应条件,复审费用就可以放慢,而这些条件往往是为了帮助收入不多的专利申请人或企业,因此不符合条件的就不应申请,而如果情况特殊,建议咨询律师帮助我们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前来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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