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一人公司本身是独立法人,对公司的全部财产负责。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有权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
一人公司股东兼法定法表人死亡,可否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其股东人数,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无两样。因此,一人公司股东兼法定法表人死亡,本文一、二、三、四部分的规则可以对其直接引用。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属于企业法人,按照《民法典》第五十九条【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虽其股东死亡,但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
如果法定代表人死亡了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就应该中止诉讼事宜,除此之外,还应该确立新的诉讼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走了,这个情况需要在审理案件当中进行简单的笔录陈述,虽然自然人死亡,但是法人主体资格仍然是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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