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之后,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会被公布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法律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失信被执行人有什么影响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被列为失信人员有什么后果
被列为失信人员的后果如下:
1、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会被公布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
2、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如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
3、限制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如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
4、限制贷款买房买车或租赁高档写字楼、公寓等;
5、不能旅游度假或担任公司高管等重要职务;
6、子女限制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
7、不能购买高额保费的保险理财产品等;
8、相关企业经营受限;
9、其它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失信人员是指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失信人员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父母是失信人员对孩子的影响就是不可以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