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我的父母投资兴建了一栋两层的楼房,当时我的父母为了可以为房子注册,所以填写了我大哥的名字,当时我大哥还在外面打工,他的收入不论怎么样是起不了房子的。相隔3年之后,我的大哥结婚,嫂子进了门,就提出要分家,指明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我大哥的,由于我和我父母及二哥的极力反对,拖到了现在,现在这个房子的门面一直是我父母在管理,今年由于上一个业主到期了,我也正好想开一家店,正好这时我的大哥却申明房产是他的,不允许我使用该房子的门面,我们一家都没有分家,难道我就不能使用这房子的门面了吗?我的父母难道对这房子一点拥有权也没有吗?
福建福州王荣坚律师回复:
如果您有证据可以证明当时您父母是借用您大哥的名义进行产权登记,而房子是由您父母出资所建,并且在此后都是由您父母管业。我认为可以认定产权由您父母所有。
建议您可以找当地的律师先固定证据,以期将来诉讼时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正海律师韩效亮回复:
你的情况应先打析产诉讼,即起诉到法院,请求依法分割房产,当然在诉讼中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实该房产属于你父母共同所有,拿到判决书后就可以到房产部门变更登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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