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父母名字我们还房贷
时间:2023-03-01 19:10:37 2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子是父母名字我们还房贷也是可以的,但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一、买房可以借别人的名字吗?

借别人名字买房房子归房产证登记的名义产权人。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其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借别人名字买房产权归属对方,购房者仅具有债权效力。

二、房子没过户原房主有债务纠纷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在法律上,未经登记的房屋,不动产所有权不发生改变,也就是这栋房子的主人还是原来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自合同成立时起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合同效力和登记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有点像是签订了合同就是有了保证,对方不卖就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综上,目前来说房子所有权还在原房主那里,原房主与别人有纠纷被起诉,应该作为被告,待纠纷解决后,与房屋拆迁有关的才会继续。最后关于拆迁款,理论上都是要补偿给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若因房屋产生债的纠纷,那么该笔拆迁款在拨付给所有权人后应该先偿还因此产生的债;而因为房屋拆迁,原房主不能履行予现房主的合同,应该对现房主进行补偿,不能达成协议的,现房主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因原房主违约造成的自己的经济损失赔偿及其他赔偿。

三、借名买房房子属于出资人吗

借名买房房子不一定属于出资人。房屋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地产权证上记载他人名义的,房屋依法归他人所有,除非投资者和他人办理房屋转让登记,否则房屋可以归投资者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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