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以加配偶名字。只要房屋所有人出具一份同意添加配偶的证明,书案发到期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即可。如申请表是夫妻双方共同申请,那么本身该房屋就是夫妻共有不需要办理加名手续。需要增加配偶姓名于房产证或者不动产证上需要提供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双方身份证明身份证在该房屋现在没有抵押没有查封的情况下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婚内加名手续即可。
有经济适用房配偶可以买房吗
对于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其配偶不可以再购买其他住房。依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若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另行购买其他住房,原先的经济适用房将依法由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进行回购。由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依法依旧用于供应给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全文5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