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职工因工伤死亡的,计算赔偿数额的方法如下:丧葬补助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等。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工伤员工的工伤保险赔偿项目的费用,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支付。工伤赔偿共分为十级,按相关等级进行划分。在工伤鉴定结果基础上,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鉴定结果决定工伤赔偿的标准,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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