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房产证,是指按照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三个显著特征,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房产证。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按照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的特征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为了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而推出的一种政策性住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经济适用房应当符合一系列特征。
首先,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应当以划拨方式取得。这意味着,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不能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出让,而是通过政府划拨的方式取得。
其次,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应当低于市场价格。这是为了保证低收入家庭能够承受得起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
此外,经济适用房的建筑设计、建筑材料、建筑结构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这是为了保证经济适用房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
最后,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应当由政府负责。这是为了保证经济适用房的管理规范、透明,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和利益输送等问题。
综上所述,经济适用房应当符合一系列特征,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销售价格、建筑设计和结构等,以及管理责任。这些特征都是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权益,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
经济适用房作为国家政策性住房,具有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三个显著特征。经济性表现为土地使用权划拨、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保障性表现为建筑设计和结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管理责任由政府负责;实用性表现为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这些特征有利于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权益,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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