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个月一起发工资怎么扣税
在履行对个人支付应税款项之责任过程中,扣缴义务人应严格遵循相关税法规定,实行代扣代缴税款制度,确保按时足额地将所收税款缴纳入库,同时应进行专项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所谓“工资、薪金所得”,泛指个人因其担任职务或受雇于他人而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各类报酬,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所得。自2011年9月1日起,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应以每月实际收入金额扣除3500元基本生活费之后的剩余部分计算得出,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税率范围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因此,如贵公司需一次性发放两个月份的工资,则应将这两笔收入合并计入当月,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类别依法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二、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能直接离职么
若未签署正式合同的劳动者在提出辞职申请后,可立即行使离职权利。假如该劳动者刚刚踏入职场并且在公司任职时日较短暂,同样可在提出辞呈当天即时离岗。在此情形下,由于并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加以确立和约束,双方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实质上乃是一种非固定期限性质的状态。因此,对于劳动者而言,其享有随意结束此等劳动关系的权威性选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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