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隐私权的范畴
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4.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5.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6.其他。
二、侵犯隐私权如何认定
侵犯隐私权的认定如下: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
2.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隐私是一种信息、一种活动、一种空间领域,也是一种秘密状态。隐私的损害,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干预。
3.侵害隐私权的因果关系。它是指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与隐私损害事实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符合规律的联系。
4.侵害隐私权的主观过错。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主观过错。主要是故意,即预见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该种结果的发生。
三、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被侵犯怎么处理
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被侵犯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停止侵权并索取赔偿。
民法典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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