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股东会直接选举;(2)也可以规定董事会成员在股东会选举董事后进行投票选举,取票数量决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候选人;(3)还可以规定哪些股东根据股东的出资比例决定担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2、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董事职务。董事长辞职应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提交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审议。3、新董事长不一定需要原董事长辞职,期限届满可以换届选举。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字盖章。四、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因此一般要在期限届满时才能换届选举。5、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其报酬。财务总监辞职向经理提出,报董事会审议。新财务总监的任职由经理提出的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决定。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辞职程序为董事长本人要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辞呈;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该议案,同时选举新董事长;董事不够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董事;期间原董事长还要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到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被交易所确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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