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时间:2023-05-02 09:41:33 20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二、安置房买卖要交哪些费用

1、契税:总价*1.5%。

2、印花税:总价*0.05%总价*0.05%。

3、交易手续费:3*平方数3*平方数。

4、拆迁安置方:总价*4%。

5、土地出让金(公房):总价*1%。

6、土地登记费50元每件。

7、印花版税5/件。

8、房屋登记费80元/件。

9、工本费10/件。

如果通过中介介绍而购买的安置房,则还会缴纳一定的中介费以及房产评估所需的费用。其实这些费用的缴纳也是合理的,毕竟没有任何人会免费为安置房买卖双方提供服务。

三、安置房怎么买卖

安置房要再上市交易,是需要在取得房产证之后的。如果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时候买卖,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无法取得该套房屋的产权。

安置房取得房产证之后,交易流程和普通二手房交易并无太大区别,只是在交纳的税费方面会有些不同。大致流程为:

1、双方在敲定房屋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后填写房地产买卖契约;

2、申请人填写私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填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签名、盖章。按房产证内容填写房屋权属情况;

3、填写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书,填写双方信息,房地产情况,签署双方姓名、加盖私章;

4、权利人或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到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填写查档申请进行核档,交费后领取房屋权属登记薄信息核档证明,然后,交费后调取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5、持上述所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私房科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要求权利人和共有人、申请人到场,填写询问笔录并签字按手印,验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及相应表格,最后输入电脑,交纳房屋交易费,领取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业务受理单,凭此单在20个工作日后交纳契税、监证费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具体工作细节上的变动,以房管部门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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