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要注意的事项有:
1.要查看安置房的房产证,产权人是谁;
2.如果没有房产证,一定要看拆迁协议以及其他手续,并在合同里约定协助办理房产证,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3.签订买卖合同时除了一般条款外,还要明确支付方式以及延迟交房等事项;
4.最好将买卖协议进行公证,降低风险。
一、没有房产证的购房合同可以公证吗
没有房产证买卖合同可以公证吗
没有房产证买卖合同可以公证。公证的内容只能是对交易行为进行公证,不能对房屋合法性进行公证。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拆迁房怎么过户
1、先办房产证,安置房过户,房产所有权人即安置房的开发商,应当先给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在安置房具有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过户。而办理安置房房产证的条件是安置房居住满5年。这就意味着,居住安置房满五年才能办理房产证,有房产证才能过户或者上市交易。2、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3、办理过户,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带着过户申办材料,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到场填写申请书,具体每个地方的房屋市场交易中心都有咨询处,在咨询处提前咨询需要哪些文件,因为不能的情况需要过户材料并不相同。
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查证。查清商品房是否符合预售和现售条件,看清所购房屋是否在销售范围之内,确保将来可以顺利办理产权证。现在经常有开发商借用证书,导致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情况。
二、计算方式和价款。计价方式大体可以分为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按套计价,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经常采用的是按建筑面积计价。此时,要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价格。
三、面积的确定和误差的处理。因为存在预售、设计以及其他方面的因素,在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合同约定面积与最终房产证上的面积不一致的情形。因此在合同中应当约定出现误差的处理办法。
四、关于规划、设计中途变更的约定。在商品房预售中,商品房开发项目有可能会出现中途变更规划设计的情形,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变更的事项,并对此进行详细约定。
五、房屋质量要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对于房屋质量作出相应的规定,购房者应当认真审核,在验房时审核相关证表,确保房屋质量。
六、保修责任。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商品房的保修责任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若出现住宅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七、合同纠纷的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争议,最好是在合同中约定号处理纠纷的方式和途径,在出现争议时,出卖人和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解决争议。
八、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在合同中明确房地产权属证书办理的方式,是由出卖人代办还是买受人自行办理以及迟延办证的违约责任。
九、签订补充条款注意事项。除了购房合同,买受人可能还会与出卖人签订补充协议。由于补充协议中含有大量的专业术语,一般购房者很难完全搞懂,因此在签订补充协议时,不要急于签字。可以把合同文本拿回找相关的专家或律师进行咨询。
十、其他注意事项。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是格式条款,上面有许多横线,有些是不需要填写内容的,对于这些,应当在空白处划线。还要注意合同的备案,为日后出现纠纷保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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