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有哪些注意事项?
时间:2023-04-03 19:12:17 40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

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者政策补贴。

3、房屋的权利人。

4、相关费用的缴纳。

一、拆迁房有购房合同吗

拆迁房没有购房合同。拆迁房是被拆迁对象,在政府征收协商补偿时,选择安置补偿方式的补偿。拆迁房通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取得,不是通过购买取得的,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购房合同。拆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二、拆迁是按照户口本上的人数计算的

房屋拆迁的一般补偿:(1)私房补偿:①未出租私有居住房屋或者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补偿形式为:房屋上的补偿(房产证)+人头上的补偿(按户口)房屋上补偿公式:(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②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未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2)公房补偿:补偿对象为同住人(人头上的补偿)。同住人的认定以户口为依据,参照上海的应安置人口标准。如果是公房的户主,对房屋也有所有权,虽然没有产证,也可以分到房屋上的补偿。(3)享受过住房政策性补助和拆迁安置的,基于人头上的补偿不能拿到。

三、棚改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首先,国家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心政策,所以是补偿,不是赔偿。如下优惠政策:1、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2、安置房住宅用地实施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3、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4、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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