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付款期限与提示付款期限不同。
付款期限,指的就是票据上所记载的票据到期付款的期限。银行本票是一种即期票据,没有付款期,银行见票即付。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不超过2个月。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银行本票在见票时就付款,说明银行本票是没有付款期限的,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其提示付款期是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支付结算办法》:
第一百零三条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银行本票的代理付款人是代理出票银行审核支付银行本票款项的银行。
第一百零八条银行本票见票即付。跨系统银行本票的兑付,持票人开户银行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利率向出票银行收取利息。‘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辖属营业机构开户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在票据交换区域内支付各种款项时,可以申请使用。银行本票是银行提供的一种银行信用,见票即付,可当场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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