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提起土地纠纷诉讼需要提交起诉状、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证据清单、立案手续和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当事人应在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立案手续完成后,案件将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安排并结算诉讼费用。
向法院提起土地纠纷诉讼需要提交以下手续:
1.当事人首先需要提交起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向法院提起土地纠纷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纠纷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明、土地权属来源和使用证明、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当事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同时,人民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书面陈述和答辩状。
在土地纠纷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根据《证据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和其他证明材料。证据必须经过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另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以保障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当事人的财产或者冻结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
综上所述,向法院提起土地纠纷诉讼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明、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当事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还需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并提供相应的担保。若当事人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能提出担保,人民法院将驳回其诉讼请求。
土地纠纷诉讼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手续和证据。当事人应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明等必要的材料。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还需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并提供相应的担保。若当事人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能提出担保,人民法院将驳回其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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