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在支付定金之后通常会有三十个自然日内完成交易。当购房者支付了定金之后,若因故改变主意决定不再购买该房,其将无法向卖方索回定金;反之,倘若出售方没有合理的因素而选择拒绝交出房屋,则他们需向买方退还两倍的定金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