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年将分三个轮次启动共有产权保障房(又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第1轮次在5月初启动,为浦东新区、黄浦、静安、长宁、闸北、虹口、宝山、闵行、青浦9个区。
昨天下午,市住房保障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自2009年底在徐汇、闵行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历年累计约完成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签约4.12万户,今年市统筹供应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房源项目目前主要有:浦东三林、周康航拓展基地,闵行上广电、鲁汇基地等9个基地。目前,有关方面正制订今年新筹集项目和已超过价格批准有效期项目的房源定价方案,确定销售基准价格和购房人产权份额。
第1轮申请5月初启动
2013年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分三个轮次启动集中申请受理工作,具体安排是:第1轮次在5月初启动,为浦东新区、黄浦、静安、长宁、闸北、虹口、宝山、闵行、青浦9个区;第2轮次在5月中下旬启动,为徐汇、普陀、杨浦、崇明4个区(县);第三轮次在6月内启动,为奉贤、金山、松江、嘉定4个区。
目前,有关部门正积极做好今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的房源准备工作。今年市统筹供应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房源项目目前主要有:浦东三林、周康航拓展基地,闵行上广电、鲁汇基地,松江泗泾拓展基地,嘉定云翔基地,青浦华新基地,宝山庙行和罗店等基地。近期,还将积极筹集浦东航头拓展、青浦诸光路二期和宝山高境二期等基地房源,满足本批次申请家庭的需要。
房源高中低价位搭配
市有关部门将按照《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抓紧制订今年新筹集项目和已超过价格批准有效期项目的房源定价方案,确定销售基准价格和购房人产权份额,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和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其中,对于去年供应有结余,但已超过价格批准有效期的房源,将考虑有关管理成本增加等客观因素,对其销售基准价格进行适度调整,但购房人产权份额将维持不变。市有关部门将按照区位相对就近、高中低不同价位房源适当搭配的原则进行供应房源项目的预安排,待各区通过审核的申请家庭数量基本确定后,再细化调配方案。
据统计,自2009年底在徐汇、闵行开展试点以来,全市已经集中开展三个批次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历年累计约完成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签约4.12万户。
公租房的房源筹集
(一)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二)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
(三)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认真落实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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