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且未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是否无效
时间:2023-05-03 01:30:35 43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工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本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用人单位,成为本单位的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岗位,遵守本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为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福利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主体不同于其他合同关系主体:第一,劳动合同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没有合法资格的公民和没有有用劳动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具有行政隶属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根据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聘职工、原固定职工和具有原固定职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有固定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劳动部关于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的下列人员:①有劳动关系,不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如用人单位“富余人员、长假”人员、长期被其他单位借调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无薪留班人员、,以及分配到合营企业和股份制单位的人员;②企事业单位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合伙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的经济组织,如租赁(生产)、承包(生产)企业等。公司因违反纪律而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送达我,终止通知是否无效?

公司因违反纪律而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未送达本人,则该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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