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还要扣车吗
1、出现交通事故后,交警出现场的,只要没有人员伤亡,责任明确、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交警一般都是主张双方私了,如果一方有异议,协商不成,交警就会开具扣车单通知书,目的只能是取证调查,在完成事故认定书出具之后,除非车辆另被申请保全或具有其他审验手续问题,否则交警部门应该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车辆放行手续的办理,事故车辆归还车辆所有人。
2、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形下,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队才有权扣车:
(一)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四)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五)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驾驶机动车的;
(六)学习驾驶员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的;
(七)驾驶两轮摩托车未带头盔的;
(八)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系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失效的;
(九)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的;
(十)机动车无号牌和行驶证,且没有其他行驶合法凭证的;
(十一)机动车号牌或者发动机、底盘号码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不符的;
(十二)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二、交通肇事全责方对受害方应负什么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全责方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除此之外,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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