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部门只对中国的专利进行备案和公告,外国专利则不需要进行备案。国内个人、企业或组织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进行合同备案。对于外国人、外国法人或外国其他组织,则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进行备案。在拟定合同条款时,需要注意定义条款、被许可方的法人资格和经营范围、价格条款、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条款、合同生效条款、侵权问题的处理条款和诉讼义务分配条款。
如果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中国专利以及外国专利,那么该合同可以备案,但备案部门只对其中的中国专利出具备案证明及公告。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国内个人、企业或组织的,既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办理合同备案。
2、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中如果涉及外国人、外国法人或外国其他组织的,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办理合同备案。
二、拟定合同条款的注意事项:
1、定义条款。
2、被许可方的法人资格和经营范围。
3、注意价格条款。
4、关于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条款。
5、合同生效条款。
6、侵权问题的处理条款。
7、诉讼义务分配条款。
哪 些 情 况 下 可 以 进 行 外 国 专 利 实 施 许 可 合 同 备 案 ?
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实施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提前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或者订立解除协议后30日内持备案证明、解除协议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因此,当事人需要持备案证明、解除协议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另外,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对于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地点应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这段话讲述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事项。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需要持备案证明、解除协议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注销手续。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对于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地点应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专利局关于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第四条
专利局作为国际申请受理局,负责受理中国国民,或者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提出的国
际申请,并按照条约、条约实施细则和条约行政规程的规定对该国际申请进行检查和处理。
根据中国与其他的条约缔约国签订的双边规定,专利局也可以受理该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居民提出的国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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