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羁押后怀孕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一)可以判处管制、拘留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p>(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
(三)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
(4)羁押期满,案件尚未结案时,取保候审是必须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p>(二)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及时到庭提审;(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证人;(五)不得毁灭、伪造或者与人民法院串通证据,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场所;p>(二)不与特定人员会见、交流;(三)不从事特定活动;(四)对违反本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行政机关保存前两款缴纳押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押金,判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罪、补交押金、保证人、留捕。P>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可以先拘留。P>不适合孕妇采取监护措施。即使他们将来被定罪,他们也会在监狱外被处决。但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前没有怀孕,羁押后就不会再怀孕。被羁押的孕妇可能表明相关工作人员可能涉嫌犯罪。p>
未来是否可以将首次羁押日期转换为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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