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对停工留薪期的时间长短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只要员工在工伤或者是职业病期间,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作医疗的,都能算作在停工留薪期内。但是停工留薪期不能超过一年,十级工伤在一年后通常也不会影响工作,所以大概率不存在需要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延长停工留薪期。
一、职工因工作受伤停工留薪多久
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有十二个月。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职工因为工作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是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来的工资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月进行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是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可以适当进行延长,但延长不可以超过十二个月。
二、工伤认定期间怎么发放工资
工伤认定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间,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是按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来发放的,由工作单位进行发放,一般是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犯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工伤期间发工资怎么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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