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征服兵役。(二)参加民兵组织。凡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三)参加军事训练。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在校学生要依法接受军事训练。(四)接受国防教育,保护国防设施,保守军事机密。(五)预备役军官要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按规定参加军事训练和军事活动,接受政治教育,随时准备应召服现役。(六)公民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公民应该承担哪些国防义务呢
公民应该承担的国防义务:
(一)履行兵役的义务;
(二)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义务;
(三)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
(四)保守国家军事机密的义务;
(五)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
(六)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全文4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